当前位置:首页 > 句容新闻 > 我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我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窦姗姗 2023-07-19 18:25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18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确定2023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820元/人/月提高至840元/人/月,所需资金按原供给渠道保障落实。

特困人员: 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1070元/人/月提高至1100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标。所需资金按原供给渠道保障落实。


责任编辑:曹小旭
主办:句容市融媒体中心 | 技术支持:句容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科
地址:句容市文昌路广电大厦 | 邮编:212400 | 电话:0511-8597009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110420009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09号
版权所有:句广网 苏ICP备13000235号 copyright 2021 JRTV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511—85970096  邮箱:2339395089@qq.com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2339395089@qq.com

举报电话:0511—8597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