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一周年之际,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强化公众守法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市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将检察听证会“搬”进了村里,现场以案说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据了解,这是一起非法狩猎案。案件当事人沈某某以取乐、食用为目的,使用猎夹、铁夹,在划定的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华南兔6只、环颈雉2只。承办检察官认为,沈某某触犯刑法,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为更好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因此决定在案发地所属村举行公开听证。
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夏林村法律明白人李素琴:“从这次普法活动,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就是对爱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是很大的,要我们从今后向村民多多宣传这些法律知识。”
在茅山风景区夏林村的这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沈某某危害野生动物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考虑到沈某某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决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终结案件的决定。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邸宪刚:“检察官以具体的案件,来以案释法,用老百姓身边的事情来教育他们,能更加的形象和深刻,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中来。”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们还与市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现场开展普法活动,介绍当地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共同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卞慧敏

